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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定「雲林縣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要點」,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6/12/9
發文日期:2016/12/9
發文字號:府財產一字第1052205224號
主旨:訂定「雲林縣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要點」,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檢送「雲林縣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要點」1份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)、本府財政處(公有財產科)
附件:
  • 雲林縣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要點
  • 雲林縣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申請表